《國防授權法案》(NDAA) 禁止美國聯邦政府機關購買或安裝禁購的5間中國企業(華為、中興通訊、海能達通信、海康威視、大華科技)及其特定的影像監控產品供應商、系統供應商以及組件(晶片)供應商之設備與服務、禁止使用華為海思芯片等基本組件。
◆ 禁止任何政府機構購買或簽約購買由以下(等)公司生產的“影像監控產品設備(含半成品)” :
● 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
● 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公司
● 大華科技公司
…等
◆ 禁止任何政府機構購買或簽約購買由以下公司生產的“電信設備” :
● 華為技術公司
●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
…等
◆ 禁止任何政府機構購買或簽約購買由以下公司生產的“組件/晶片” :
● 海思半導體有限公司
…等